汕頭、揭陽兩市協同守護練江“母親河”迎來法治新篇章——6月13日,《汕頭市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》與《揭陽市練江流域協同保護規定》新聞發布會在汕頭舉行,該兩部法規將于今年6月18日正式同步施行。據悉,這是繼珠海、中山兩市探索開展前山河流域保護協同立法之后,廣東省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協同立法的又一重大成果。

練江發源于揭陽普寧,流經汕頭潮南、潮陽兩區后匯入大海,是潮汕地區的“母親河”之一。曾一度飽受污染之苦的練江,經兩市多年協同治理后,水質實現了歷史性躍升:從普遍性黑臭到國考斷面消除劣V類,再提升至IV類,達到有監測數據20年以來的最高水平,創造了從“污染典型”到“治污典范”的蝶變。
然而,跨區域治理仍面臨挑戰,如上下游協同治理機制需完善、長效措施待強化、生態保護修復機制待健全等。為破解這些體制機制障礙,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,汕頭和揭陽兩市突破傳統立法模式,創新采用“一條例一規定”的協同立法模式,即汕頭制定綜合性的《條例》,揭陽出臺專門性的《規定》。
據介紹,該兩部法規協同配套、相互銜接,共同聚焦推動解決兩市在水環境跨區域保護治理中存在的問題,將練江十年治污蝶變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固化為法規制度,并為進一步改革留出制度空間,為推動練江流域水環境實現長治久清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。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已于5月28日同時批準了兩部法規。
其中,《汕頭市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》共六章51條,以系統思維構建嚴密防治體系,核心聚焦“綠色治水”,推動生態修復與產業綠色轉型,兼顧當前需求與長遠改革。該條例一大亮點是打破了行政區劃限制,專設“協同保護”一章,并創新性地規定了人大協同監督機制,明確揭陽、汕頭兩市人大常委會將建立監督協同機制。條例還與汕頭市先前出臺的全省首部河長制條例相銜接,助力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”和綠美生態建設。
《揭陽市練江流域協同保護規定》則不分章節共13條,其內容與汕頭條例中的“協同保護”專章精準對接,重點設置了9個方面的協同制度機制。這意味著揭陽市通過2019年出臺的《揭陽市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》和此次新出臺的《規定》,形成了“條例+規定”的組合拳,共同強化練江流域的法治保障。
事實上,這并不是汕頭、揭陽兩市頭一回協同立法——2021年,汕頭、潮州、揭陽率先在全省開展潮劇保護傳承協同立法,開啟了廣東省協同立法的先河;2022年,汕頭、潮州、揭陽三市簽訂了《關于開展三市協同立法的合作協議》,并于2024年簽訂了補充協議。
據悉,隨著汕潮揭都市圈一體化發展,汕頭、揭陽兩市的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日益緊密,圍繞練江治理同題共答,積累了許多區域協同保護成功實踐經驗。發布會上,兩市相關部門均介紹了貫徹法規的具體思路和措施。
其中,作為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部門,汕頭市生態環境局和揭陽市生態環境局的相關負責人均表示,他們將立足練江流域全局,從系統治理、協同聯動、構建治污長效機制和引導全民參與等方面,組織實施好上述兩部法規,推動水利、水文、水生態、氣象、應急等多維數據互聯互通,優化水資源配置,協同預防跨界突發水污染事件,維護流域生態環境安全。
作為練江流域的源頭地區,普寧既是練江水環境保護的“第一道防線”,也是協同治理的關鍵節點。普寧市政府方面表示,將與汕頭建立水環境質量、突發污染事件實時共享機制,確保信息通報“零時差”,并針對跨區域偷排、漏排等違法行為開展聯合執法,構建“監管同步、處罰聯動”的新格局。位于流域下游的汕頭市潮陽區、潮南區方面表示,將以條例實施為契機,嚴控高污染項目準入,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升級,并探索生態治理與產業開發融合的可持續發展模式;繼續深化“環保+公安”聯動執法,依托無人機巡查和在線監控平臺等技術手段,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,尤其是條例明令禁止的,堅決做到嚴查快處。
文、圖|記者 趙映光
▲此文章圖文來源:羊城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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